红十字救助基金申请须知
红十字系统救助基金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由红十字系统直接申报审批,目前在我县范围内主要有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和宣城市专项救助资金项目。天使阳光基金和小天使基金是中国红基会设立,因为申请人涉及范围广、数量多,核准期限时间较长。宣城红会救助专项基金于2011年下半年开始设立,每半年审评一次。
另一类由红十字会协助申报的,中国红基会网站仍可查询到:奔跑天使基金、成长天使基金、东方天使基金、天使回声基金、嫣然天使基金、温暖中国——贫困肿瘤患者救治等。我省内由基金所在单位和省红十字会共同成立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的肾健康基金、星光明基金、心健康基金、肿瘤救助基金,可分别向安徽省红十字医院、普瑞眼科医院、安徽省红十字心血管病医院、安徽省肿瘤医院申请。具体申请救助手续由各家基金定点医院办理,管理委员会最后审定。
贫困患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救助。在郎溪县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lxredcross.org/) “下载中心”有相关表格的下载。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所示:
一、天使阳光基金(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
1、本资助申请表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资助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制作,解释权归评审办公室;
2、该项目救助范围为0-14岁具有中国国籍的家庭贫困,未手术治疗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
3、患儿的所有申报资料由患儿的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天使阳光基金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同一申请人获得一次资助后,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将不再接受重复申请;
5、本申报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评审获得医疗救助;
6、评审办公室负责所有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7、得到评审办公室审批资助的患儿资助款的拨付由评审办公室统一协调负责;
8、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评审办公室将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医疗资助,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只在手术费用上予以资助,不能承担手术效果、手术风险等方面的责任,任何医患之间的法律纠纷将由医院和家属双方自行解决。
10、此申请材料如有需要请自行备份,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11、所有得到医疗资助的患儿监护人均有责任和义务为捐助人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材料;
12、所有得到医疗资助的患儿监护人均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评审办公室用于公益目的宣传和采访活动,并同意使用照片、影像等资料;
天使阳光项目注意事项:
1、14周岁以下贫困儿童,还没有经过手术治疗, 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手术。
2、家庭自费10000元(不含)-15000元(含),资助标准为10000元;家庭自费15000元(不含)-20000元(含),资助标准为15000元;家庭自费20000元以上(不含),资助标准为20000元。
3、手术后提供的资料上,医院要盖原章,新农合办公室也要盖原章。
4、必须用患儿本人的姓名办理银行卡或存折。
二、小天使基金(救助白血病儿童)
小天使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红基会)设立、专项救助我国贫困家庭14周岁以下白血病儿童的公益基金。
(一)申请人资格:
凡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家庭经济贫困的患有白血病的儿童,均可向小天使基金提出资助申请。
(二)需要准备的申请资料: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2.具备血液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初诊骨髓检查报告、近期病情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复印章)和申请人最新生活照片;
3.申请人及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填写《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
请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http://www.crcf.org.cn/),在“小天使基金”页面下载打印《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将准备的相关资料粘贴在指定位置或附在申请表后面。
(四)递交申请:
持填好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盖章,之后寄送至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盖章。一个月后可向省级红十字会或中国红基会小天使基金办公室电话查询资料报送情况。
中国红基会小天使基金办公室电话:010-65124690,65129597
(五)收到《资助告知书》后需向省级红十字会提交以下资料方可获得资助:
1.就治医院最新诊断证明;
2.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复印章);
3.与批准资助款等额的申请人住院医疗收据(原件或医保报销复印件并注明报销数额、加盖医保公章);
4.资助告知书回执。
(六)对申请人做骨髓移植的资助:
请准备好申请人造血干细胞配型报告,另外填写《小天使基金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经省级红十字会审核后直接报送中国红基会审批。
(七)资助标准:
每名获批准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资助:通过放、化疗治疗的资助3万元,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资助5万元。
(八)不在资助范围内的请勿申请:超龄、能够承担治疗费用、其它疾病。
小天使项目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表一定要字迹工整,固定联系方式和村委会联系方式务必要填写完整;
2、申请表务必下载最新的申请表,老表格不再受理;
3、申请人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需加盖医院住院处、医务处或者疾病诊断专用章,病区章无效。)、骨髓检查报告和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复印章;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均需最新近的;
4、在拨款资料审核环节,申请人必须提供与批准资助款等额的患儿医疗收据、住院发票。医疗收据、住院发票是报销后的复印件必须要到报销部门盖章,不能直接在发票上反映出自付金额的,需同时附上报销时的医疗分割单或由报销部门出具于发票金额相对应的证明并注明总金额、报销金额、自付金额。医疗票据是医院收费专用收据的必须附上出院结算单(非药品清单)。
三、宣城市专项救助资金
为救助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的贫困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等,在爱心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宣城市红十字会设立的“宣酒特贡”、“博瑞特”、“生信铝材”三个专项救助资金,是安徽省红十字会倡导实施的“博爱在江淮99救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尿毒症、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或贫困家庭,其中“宣酒特贡”救助基金系专门针对尿毒症患者家庭。
(二) 申请须知
1、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不代表一定能通过评审获得救助。
2、申请必备材料:⑴申请表;⑵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⑶代为申请人(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申请人关系证明;⑷二级以上具备相应疾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相关检查资料和相关检查治病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⑸“低保”证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贫困状况证明。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求助资料的真实性,如经核实发现有不实情况,市红十字会将不予评审,救助款已拨付的有权收回,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为一次性救助,不接受已获得救助者的重复申请。
5、为便于社会监督,如有必要,受助人须同意市红十字会通过媒体公布受助人的基本情况。
6、申请表及相关资料递交后,无论是否获得救助均不予退回。
7、申请资料由县红十字会审核后汇总报送宣城市红十字会专项救助资金项目管理办公室。
8、救助原则
(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救助名额;
(2)救助额度根据贫困情况确定。
(三)救助程序
1.审批
宣城市专项救助资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宣城市专项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评审,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
宣城市专项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救助原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
2.救助款划拨
宣城市红十字会按审批的救助方案,将救助款划拨至县红十字会发放至申请人。
3.公示
获救助对象名单将在宣城市红十字会网站及其它媒体进行公示。
专项基金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表一定要字迹工整,联系方式务必要填写完整;
2、“宣酒特贡”专项基金仅针对于尿毒症患者,“博瑞特”和“生信铝材”两项基金面向肿瘤、癌症等重症患者;
3、困难程度推断一般以手术医药费用自付部分为衡量标准,在3万元以上的获得批准可能性较大,费用证明为新农合(或居民医保)报销结算单(加盖证章)和医药原始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