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落水者:坚持四原则

发布:郎溪红十字会  浏览:1867次  日期:2013-07-25
[ 字体大小: ]
 6月以来,全国发生几起悲剧——见义勇为者在水中救人时不幸遇难。英雄舍己救人,令人钦佩,但智勇双全的英雄更难能可贵。每个人都可能偶遇落水,你是否了解:手拉手搭人梯施救最危险;如遇落水,一定要首先大声呼救,再报警求援;因地制宜寻找救生工具,必要时可自制工具;不要单枪匹马,尽可能求助现场群众,发挥团队的力量。
    岸上救助优先
    2007年11月的一天,河南水上义务救援志愿者联盟主席韩东华刚结束冬泳,突遇路人落水。“我当时距离落水者大约200米,隐约看到他一沉一浮,情况危急。”
    韩东华立刻从电动车上拿出备用车内胎当救生圈。靠近出事地点时,发现落水者的一名家人正在河里吃力地救助。他迅速判断:已有人下水救援,此时最需要“岸上接应”。紧要关头,他在围观车辆中找到一根绳子,马上抛向河中的施救者,并指引他系在落水者腰上。“当时施救者筋疲力尽,眼看要往下沉,我赶紧把车胎扔给他,几个人一起使劲拉绳子,才把两人安全拉上岸。”
    中国水上救生志愿者联盟创建人王军介绍,“岸上救助优先”是水上救生第一个原则,没有“水中优先”的说法。“北京体育大学副教授许琦主编的《水上救生技术》,对救生原则有明确表述:岸上救援先于水中救援;集体救援优于个人救援;器具救援胜于徒手救援。”
    团队救助优先
    在国内众多抢救溺水的成功案例中,几乎很少有人仅靠一己之力完成任务。王军分析,团队的力量在救援过程中尤为重要。“水上救生的第二个原则是‘团队救助优先’。”
    团队必须要有分工,有人下水施救,有人在岸上提供工具等方面支援,有人打110或120电话,准备实施上岸后的急救。“国内曾发生过一次海上事故,100多人成功获救,但后续的岸上医疗救助没跟上,导致所有人全部在岸上遇难。”王军说。
    水中徒手救生,短时间内会耗费大量体力,容易因体力不支而溺亡。一定要充分利用团队协作,万不得已时,放弃也是明智之举。勉强而为,不但没有意义,而且适得其反。
    “下水以前,务必要委托他人报警,并准备好医疗急救措施,也许需要抢救的也包括你自己。”王军说,“救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在挽救他人之前,首先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自保才是救援成功的前提。”
    工具救助优先
    “工具救助优先”,是水上救生的第三个原则。天津大学生徐伟7年前从冰湖中救人的故事,王军至今印象深刻。徐伟接近落水者时,冷静地告诉周围人:“别过来,把木棍递给我。”徐伟借助木棍将3名少年逐一救上岸。
    王军坦言,很多不必要的伤害,都是因为施救者不善于利用工具。“泳圈、木条、泡沫板、大塑料瓶等漂浮物都是救生工具,如果实在没有,裤子也能做救生圈。”把两个裤脚打结,提起裤腰往空中甩,尽量让裤腿里充满空气,再扎紧裤腰。王军解释,这种办法只能救急,有效时间取决于材质,如牛仔裤的充气时间相对较长。
    “养成带圈游泳的习惯,救人时能起关键作用。”王军说,即便情急之下找不到泳圈,也有其他办法。如果恰有几大瓶饮料,不妨巧用空瓶。体重75公斤的成人,两边腋下各夹一个2升装空瓶,可保持身体不下沉。用绳子连接多个饮料瓶,或往裤腿里塞空瓶,都能制成简易救生圈。
    万一找不到救生装备,还有一招——几名施救者脱下多件衣服,扎成救生绳。王军介绍,救生绳应每隔30厘米左右打一个死结,否则绳索和手摩擦后会很疼。
    呼救报警优先
    近几年,水中救人导致自身遇难事件频发,其中未成年人占不小的比例。
    “不提倡儿童下水救人,因为他们的生活经验太少。未成年人救生,应以呼救为主,冒然下水施救,九死一生。”王军指出,大多数少儿在下水救人前不懂得首先呼救。“不应过度宣传盲目舍己救人的行为,否则会误导没有救生技术的人冲动下水。”
    他补充说,许多小英雄不懂救生常识,不知道就地寻找工具,没脱衣服就急着下水救人。溺水者拼命挣扎时,外衣会成为一个大累赘。“学校和家庭的救生教育很重要,但目前普遍比较欠缺。”王军说,“教科书里总结了3个救生原则,我觉得,还可以再加一条‘求助优先’原则。包括:大声呼救,向现场群众求助救援工具,拨打110或120求助。”
    “即便是成年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大声呼救或报警求援,这样才不会错过黄金急救时间。”王军强调。



导航链接: